1、長沙公安依法對不履行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義務造成網絡謠言大范圍傳播的某短視頻平臺進行行政處罰。
2023年4月,一段已被官方辟謠過的謠言信息在湖南某短視頻平臺大量傳播擴散,累計播放206萬余次,轉發(fā)分享8.3萬余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湖南長沙公安機關依法調查,該短視頻平臺因網絡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導致相關謠言視頻在該平臺大量傳播擴散。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有關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該短視頻平臺依法作出責令整改、行政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2、長沙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一起編造“多名孩子被偷,疑似被販賣器官”網絡謠言案。
2023年5月,長沙縣楊某某、曾某某為博取關注,在網絡平臺編造發(fā)布“某某鎮(zhèn)和某某鎮(zhèn)連續(xù)丟失多名孩子,還有一個孩子剛被陌生人迷暈即被公安機關發(fā)現、抓獲”“這個團伙專偷7歲以上孩子,可能是人體器官,比如腎臟什么的”謠言信息,該信息被大量轉發(fā),引發(fā)當地公眾熱議,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長沙縣公安機關依法調查,楊某某、曾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長沙縣公安機關已對楊某某、曾某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對其造謠網絡賬號采取關停措施。3、衡陽公安機關偵破一起造謠“砸車、斗毆”網絡謠言案。
2023年4月,兩名耒陽本地網紅文某某、梁某某為博取眼球,吸粉引流,“精心設計”劇本,按照劇本對峙、挑釁、砸車、斗毆,并在網絡平臺發(fā)布,引發(fā)公眾熱議,嚴重擾亂網絡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4月23日,民警將犯罪嫌疑人文某丹抓獲,經訊問,文某丹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衡陽公安機關已對文某某、梁某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對兩人造謠網絡賬號采取關停措施。4、湘潭公安依法查處一起編造“四人相約湘潭一大橋自殺”網絡謠言案。
2023年5月,湘潭胡某、文某某、朱某、周某懷、周某陽等人為博取流量,獲取關注,在網絡平臺編造“一大橋又有跳樓的!聽說兩男兩女,十七、八歲都是花一樣的年齡”、“昨晚,4名17歲的少年相約到湘潭一大橋,集體跳江”等謠言信息。該謠言信息被多次轉發(fā),在當地造成一定程度的恐慌。經湘潭公安機關依法調查,胡某、文某某、朱某、周某懷、周某陽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湘潭公安機關依法對胡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對文某某、朱某、周某懷、周某陽處以行政罰款處罰,對胡某、文某某、朱某造謠的網絡賬號采取關停措施。
5、邵陽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龍某某編造“山體滑坡兩戶人家被當場掩埋”網絡謠言案。
5月29日,邵陽龍某某為引人注意、博人眼球,從網絡搜索下載一張山體滑坡圖片,配文“各位親們,綏寧前幾天發(fā)生了自然災害,山體滑坡兩戶人家被當場掩埋,死了五六個人,現場慘不忍睹,就是發(fā)生在紅巖鎮(zhèn)那邊的真事”,隨后在網絡上發(fā)布,引發(fā)熱議,造成不良影響。5月29日,綏寧縣公安局依法對龍某某處以行政罰款的處罰,并責令其刪除網絡謠言內容。
6、益陽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一起編造“奶茶喝死人”網絡謠言案。
4月17日,徐某在赫山區(qū)資江機地下鐵奶茶店消費時,因滋擾老板工作被老板阻止,徐某心生報復,在網絡平臺上發(fā)布“資江機地下鐵奶茶喝死人”的謠言視頻,引發(fā)眾多網民關注和恐慌。對網絡秩序、營商環(huán)境造成負面影響。4月22日,益陽公安機關對散播該謠言的違法行為人徐某依法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7、常德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閆某某編造“高三兩名女學生被性侵”網絡謠言案。2023年4月19日,常德閆某某為博取關注,在網絡平臺編造發(fā)布“某學校高三兩名女學生下晚自習回家途中,被一陌生男子強行拉上車并遭受侵犯”的謠言信息,被大量轉發(fā),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惡劣影響。常德石門公安依法調查,閆某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石門公安機關已對閆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對其造謠網絡賬號采取關停措施。
8、婁底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魏某某編造“高考試卷泄題”網絡謠言案。
6月7日,婁底新化魏某某為炫耀、博取關注,將2022年語文高考試卷全國乙卷修改處理成2023年高考語文試卷發(fā)到網絡平臺,隨后該圖片被網民轉發(fā),造成惡劣影響。新化公安機關依法調查,魏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新化縣公安機關已對魏某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9、懷化公安機關依法偵破一起利用黑客攻擊傳播網絡謠言案。
2023年5月份,懷化張某某為博取關注,采取多種手段對某商家網站實施攻擊,在該商家網站主頁發(fā)布“5月18日懷化大雨,淹死了3人”謠言信息,引發(fā)網民熱議,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湖南懷化公安機關依法調查,張某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依法對張某某行政拘留并罰款;同時,對未充分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的商家及法人分別處以行政罰款的處罰,并責令限期改正。
10、郴州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曾某某編造“某村鎮(zhèn)銀行倒閉”網絡謠言案。
2023年5月,郴州曾某為吸引關注,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在網絡平臺編造發(fā)布“某村鎮(zhèn)銀行倒閉了”等多條謠言信息。引起群眾恐慌,導致該銀行儲戶取現人數激增。郴州公安機關依法調查,曾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郴州公安機關已對曾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并責令曾某對該村鎮(zhèn)銀行及相關人員道歉。